课程介绍
师范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关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二、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拟安排101个学术学位专业和41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约2900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下达(分别见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及相应的专业领域实际招生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综合各专业生源、学科实际和推免生接收情况确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在接收工作结束后对外公布。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学历和学历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仅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招收同等学力身份考生。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